免责声明:以下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 由发布会员负责。中国路面机械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友情提醒:为规避购买风险,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(营业执照等证件)及产品质量。我们原则上建议您选择经过中国路面机械网认证的 守信通 会员
-
供应好用又赚钱的小型吊车 山东四通吊车生产
产品品牌 :
规格型号 : 12吨自制吊车
所在地区 : 山东济宁
产品分类 : 起重机械
小型吊车作业前和作业时的注意事项:
3、小型吊车作业时,根据吊重物的质量和提升高度,加足配重,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,并应估计到吊重物本身的高度,留出适当的作业空间。
4、支车时,车尾对着落点,严禁在车头起吊物体。
5、小型吊车作业时,严禁起重臂下站人。重物下落时必须踩下脚踏板和其他控制机构,使重物有控制的下降,下降停业前,应逐渐减速,避免使用紧急制动,损坏其他零部件。
6、小型吊车起吊重物达到额定重量的90%时。应有熟练操作人员操作,起高0.5米时,停止起吊,检查支腿,地基是否有异常现象,制动的可靠性,重物是否平稳及绑扎重物的牢固性,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。
7、起吊操作应平稳,不允许斜拉,斜吊,严禁起吊地下埋没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,以及其他不明质量的物体。
8、重物在空中需要停留时,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。